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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遂平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第二部分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附件: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十、项目支出表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第一部分遂平县人民法院概况一、遂平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责(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遂平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二)受理不服本院裁判生效的刑事、行政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决定再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三)依法审判由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四)依法审判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五)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审查、决定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六)开展与法院工作有关的调查研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七)对本院的员额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织专业培训;组织开展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员额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八)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九)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十)主管本院的司法警察工作。(十一)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领导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十二)完成应由遂平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工作。二、遂平县人民法院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遂平县人民法院规格为正科级,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派出法庭3个,分别为车站法庭、玉山法庭、阳丰法庭;事业单位1个,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遂平县人民法院为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单位,2025作为省级一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院所属单位预算统一编入院机关,本次公开预算数据既包括院机关,也包括所属单位,未做区分。第二部分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遂平县人民法院2025年收入总计2258.2万元,支出总计2258.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4.2万元,下降0.19%。主要原因:2025年省级下达预算数低于去年;支出减少4.2万元,下降0.19%。主要原因:2025年省级下达预算数低于去年。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遂平县人民法院2025年收入合计22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58.2万元。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遂平县人民法院2025年支出合计22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6.9万元,占68.06%;项目支出721.3万元,占31.9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遂平县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258.2万元。与 202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4.2万元,下降0.19%,主要原因:2025年省级下达预算数低于去年。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遂平县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2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6.9万元,占68.06%;项目支出721.3万元,占31.94%。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遂平县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53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81.8万元,占76.9%;公用经费支出355.1万元,占23.1%。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遂平县人民法院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0.5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4年增加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二)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4年增加0万元。(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24年减少29.5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暂无购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4年增加29.5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暂无购车计划。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遂平县人民法院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遂平县人民法院2025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355.1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5年遂平县人民法院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如需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遵循计划申请、协议供货、验收结算等流程办理。(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5年对遂平县人民法院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拨款721.3万元,共三个项目,根据工作需要,选定办案业务经费、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专项)等项目作为部门重点评价项目。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办案业务经费、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专项)等项目支出2025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4年期末,遂平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我院没有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第三部分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5年遂平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 /upload/file/20250220/20250220095257_15325.pdf
· 目录 第一部分遂平县人民法院概况一、部门职责二、机构设置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23年度遂平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upload/file/20240902/20240902100739_98605.pdf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近日进驻我县,对县委政法委和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开展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3月11日下午,市委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遂平县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会前,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叶珣主持召开与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本轮巡察任务及要求。之后,召开了动员会,会上,叶珣同志作了动员讲话,遂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月红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市委第二巡察组有关同志,县委政法委和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党组织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叶珣同志指出,此次专项巡察,是市委落实省委巡视工作安排、贯彻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遂平县政法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政法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项巡察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叶珣同志强调,市委第二巡察组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紧盯思想政治建设情况,着力发现政治忠诚方面突出问题;紧盯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着力发现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和顽瘴痼疾整治不力问题;紧盯组织建设情况,着力发现推进素质强警不力等突出问题;紧盯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着力发现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叶珣同志指出,此次巡察是市委交给第二巡察组和5家单位领导班子的共同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希望5家单位领导班子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确保巡察取得扎实成效。王月红同志表示,市委对遂平县开展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既是对我县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一次“把脉问诊”和“全面体检”,更是对遂平政法工作的全面检视,充分体现了市委对遂平政法队伍的关心关怀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鲜明态度,全县政法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政法干警一定要强化政治自觉,坚决服从服务于巡察工作安排,确保巡察组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建议,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遂平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驻马店、高水平实现现代化驻马店贡献遂平政法力量。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巡察时间为50天左右。其间,巡察组设置专门值班电话:0396-4873669(接听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接收短信手机:19839683012;电子邮箱:zmdswxcz2@139.com; 专用邮政信箱:河南省驻马店市A115号信箱;同时,设置了线上二维码,在县委政法委和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办公场所大门外设置“市委第二巡察组联系信箱”。以上信访渠道3月12日开通,4月25日上午12时关闭。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遂平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关键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办理。
· 目录 第一部分遂平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遂平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遂平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责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遂平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受理不服本院裁判生效的刑事、行政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决定再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三)依法审判由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四)依法审判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五)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审查、决定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六)开展与法院工作有关的调查研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七)对本院的员额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织专业培训;组织开展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员额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八)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 (九)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十)主管本院的司法警察工作。 (十一)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领导基层人民法庭建设。 (十二)完成应由遂平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工作。 二、遂平县人民法院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遂平县人民法院规格为正科级,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派出法庭3个,分别为车站法庭、玉山法庭、阳丰法庭;事业单位1个,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遂平县人民法院为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单位,2024作为省级一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院所属单位预算统一编入院机关,本次公开预算数据既包括院机关,也包括所属单位,未做区分。 第二部分遂平县人民法院2024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4收入总计2262.4万元,支出共计2262.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47.1万元,增长2.13%。主要原因: 2024年省级下达预算数高于去年。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4年收入合计226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62.4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4年支出合计22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1.5万元,占70.35%;项目支出670.9万元,占29.6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262.4万元,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增加47.1万元,增长2.13%。主要原因:2024年省级下达预算数高于去年。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2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1.5元,占70.35%;项目支出670.9万元,占29.6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59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18万元,占76.53%;公用经费支出373.5万元,占23.47%。 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0.5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3年减少2.2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3年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勤俭节约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以下情况金额为0的,仍需进行情况说明,部门所属单位不包括第五条)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4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373.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遂平县人民法院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如需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遵循计划申请、协议供货、验收结算等流程办理。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对遂平县人民法院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拨款670.9万元,共四个项目,根据工作需要,选定办案业务经费、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专项、办案业务经费(专项)等项目作为部门重点评价项目。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办案业务经费(专项)等项目支出2024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期末,遂平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院没有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4年遂平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 /upload/file/20240304/20240304152618_99625.pdf
· 目录 第一部分遂平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2022年度遂平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公开 /upload/file/20230823/20230823111541_49680.pdf
· 目录 第一部分 遂平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遂平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遂平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责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遂平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受理不服本院裁判生效的刑事、行政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决定再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三)依法审判由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四)依法审判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五)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审查、决定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六)开展与法院工作有关的调查研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七)对本院的员额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织专业培训;组织开展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员额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八)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 (九)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十)主管本院的司法警察工作。 (十一)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领导基层人民法庭建设。 (十二)完成应由遂平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工作。 二、遂平县人民法院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遂平县人民法院规格为正科级,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派出法庭3个,分别为车站法庭、玉山法庭、阳丰法庭;事业单位1个,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遂平县人民法院为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单位,2023作为省级一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院所属单位预算统一编入院机关,本次公开预算数据既包括院机关,也包括所属单位,未做区分。 第二部分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3收入总计2215.3万元,支出共计2215.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36.7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 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坚决做到例行勤俭节约要求,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动形成过紧日子长效机制;支出减少36.7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坚决做到例行勤俭节约要求,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动形成过紧日子长效机制。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3年收入合计221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15.3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3年支出合计22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1.2万元,占72.73%;项目支出604.1万元,占27.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215.3万元,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减少36.7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坚决做到例行勤俭节约要求,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动形成过紧日子长效机制。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2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1.2万元,占72.73%;项目支出604.1万元,占27.2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61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04.3万元,占74.75%;公用经费支出373.4万元,占23.14%。 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2.7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预算数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5.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预算数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以下情况金额为0的,仍需进行情况说明,部门所属单位不包括第五条)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3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373.4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遂平县人民法院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如需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遵循计划申请、协议供货、验收结算等流程办理。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遂平县人民法院2023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成本、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支出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以及相应的成本控制要求。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期末,遂平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院没有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 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遂平县人民法院预算公开 /upload/file/20230222/20230222173939_538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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