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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情为民重在用心

发布时间:2015-11-30 11:17:35


   8月12日下午,遂平县法院大门口鞭炮声声,邵某将两面锦旗交到遂平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李蔚和王流江手中,感谢该院有关领导和执行局干警不辞劳苦,为她和丈夫孟某要回了承包的15亩林地。

  2012年12月29日,被告遂平县常庄乡某村委(甲方)与原告孟某(乙方)签订合同,将甲方的某河堤两岸土地承包给乙方,用于植树造林。合同签订后,原告孟某自2002年1月1日至今已向甲方交纳承包费118700元。2010年4月2日,遂平县林业局为原告孟某颁发了林权证。2013年3月,原告购回树苗种上后,部分树苗被遂平县常庄乡某村几名村民拔掉。原告多次向乡、村两级反映解决上述问题未果,遂诉至法院。

  经依法审理,法院判决被告遂平县常庄乡某村民委员会对原告孟某承包的林地排除妨害,将被村民侵占的15亩林地交付给原告孟某。判决生效后,在法定履行期内,被告并未履行义务,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受理执行案件后,执行干警认真研究执行方案,副院长陈荣翔带领执行局执行人员去常庄乡找乡长做工作。在执行常庄乡涉事村委的过程中,其负责人辞职,导致执行工作中断。之后,法院辗转找到相关部门协调,又多次做被执行方的工作并督促其履行义务。最终,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回了自己承包的林地。

责任编辑: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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