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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主审一起诈骗案

发布时间:2015-06-03 16:21:33




   6月3日上午,遂平县人民法院院长刘金洲亲自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9月15日受害人焦某因其丈夫刘某涉嫌盗窃罪被遂平公安局刑事拘留,便找到被告人郑某帮忙找人释放刘某,郑某又找到李某,李某谎称认识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某某,可以办此事,后李某与郑某2013年11月18日入住遂平县城电力宾馆,其二人预谋后,由郑某给焦某打电话称已经把刘某的事办好,要求焦某准备现金3万元,李某还让郑某在焦某到场后介绍其为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当日下午焦某在遂平县电力宾馆413房间见到李某和郑某,郑某称事情已经办好,并称李某是李某某的下属,向焦某索要钱财,焦某交给郑某11000元,李某向其索要12000元,焦某让郑某为其代垫了1000元。焦某离开后,李某分得10000元,分给郑某2000元。检察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后,合议庭将依照法定程序、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院长亲自带头办案,是遂平县法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体现。据统计,近年来该院的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均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各类案件,止目前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268件。在院长的示范带领下,通过副院长、庭长、参与审理各类案件,为全院干警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观摩、示范、提高的平台,有效促进了全院整体案件审判质效的提升。2015年前5个月该院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部分改判的案件为全市基层法院最低,该院的审判质效一直处于全市法院乃至全省基层法院的前列。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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