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伙盗贼,专挑熟睡司机下手,他们趁司机熟睡而作案盗窃,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猖狂盗贼终将受到法律制裁。7月1日,遂平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的案件。
被告人梁某伙同林某、林某某(二人已判刑)、邓某(另案处理)预谋盗窃后,于2013年8月1日凌晨,四人分乘两辆摩托车沿107国道路西一家复合肥销售点门前,趁在此停靠的货车司机张某在车内熟睡之机,用自带工具撬开驾驶室车门,偷走张某裤兜现金500元和一部“天语”牌手机;在驿城区关王庙乡一加油站处,趁停靠的货车司机刘某熟睡之机,用工具撬开副驾驶室车门,偷走刘某裤兜现金8000元和挎包内现金2400元,在驻马店市铜山大道和雪松路交叉口南侧路西便道,又用同样方法撬开货车驾驶室车门,偷走车主李某挎包内1850元现金和一部“联想”牌手机。偷盗后,赃款四人伙分挥霍。
法院审理后认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332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最终依照被告人梁某的犯罪性质、数额、危害后果及悔罪态度,法院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