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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会盗得28元 终难逃法律制裁

发布时间:2014-07-17 16:13:14


   在农村集镇的庙会上专挑老年人下手,虽只盗窃28元,但最终难逃法律制裁。5月14日,遂平县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李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被告人李某今年已经61岁,2013年11月25日上午,被告人李某到遂平县玉山镇贾庄村赶庙会时,趁其他老年人看戏之机,用刀片先后割破12名老年人的衣兜进行盗窃,其中从被害人李某某处盗得28元。后又对其他人进行扒窃时,被群众发现将其抓获,并扭送至遂平县公安局。案发后,被告人李某退回了全部赃款,庭审中,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青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用刀片割破老年人衣兜,窃取他人随身携带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扒窃,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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