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聋哑被告人的增多,遂平县人民法院做好“五个沟通”,充分保障了聋哑被告人的权利。2012年至今共审理此类案件6起,涉及聋哑被告人34人,所办理案件的聋哑被告人均服从判决,无一上诉。
做好与翻译人员的沟通。该院积极与当地残联联系,定期组织手语翻译人员、手语教师校正法律常识与名词的翻译标准。同时,选取业精技强的手语翻译人员组建手语翻译人员库,随机选取参与诉讼,充分保障了聋哑人的诉讼权利。
做好与法律援助中心的沟通。该院广泛与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业务往来,从聋哑人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开始,就及时与法律援助中心沟通,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聋哑人提供法律援助,依法使聋哑人的辩护权利及时得到实现。
做好与聋哑人家属的沟通。该院重视与聋哑被告人家属的联系,及时通知聋哑被告人家属,告知他们如何维护聋哑人的诉讼权利,并通过他们了解被告人的成长环境,家庭背景,掌握被告人犯罪成因,为后续的庭审打下基础。对免予刑事处罚和判处缓刑的,及时交给其家人监护,对判处刑罚的,告知其家人具体的羁押场所和刑期,待刑期即将届满时及时提醒其家属接回家中,避免聋哑人再次流落社会被不法分子利用。
做好与聋哑人的沟通。该院在审理聋哑人犯罪案件时,相关证据的出示、审问等均本着便于被告人理解的原则,采用手语老师一边对口型,一边用手势向被告人传达的形式,耐心细致的做好庭审工作,确保被告人能够准确、及时、全面地把自己的真实意思反馈给法庭。
做好与社区矫正中心的沟通。对判处非监禁刑的聋哑被告人,及时将相关资料移送给社区矫正中心,与矫正中心共同研究,由社区矫正中心对聋哑被告人进行日常管理,案件承办法庭定期进行回访,提高聋哑被告人改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