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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好涉诉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09-08-03 16:53:28


  编者按:

  针对在立案、审理、执行等方面如何预防、控制、解决、处理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根据自己从事立案、信访工作的经验,谈一些体会和看法。本文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希望对其他法官有所启发。

  近年来,各级法院对涉诉信访工作越来越重视,抓的力度也越来越大,有效地化解和阻止了相当一部分社会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较好基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稳定社会大局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高度看,当前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仍面临着严峻的形势,赴京非正常访、进省访时有发生,市访、县访呈多发事态,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做好涉诉信访工作,首先要了解、分析涉诉信访发生的原因,进而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避免、控制和疏导。

  一、涉诉信访案件产生及增多的原因。

  (一)法院自身存在的问题

主要体现在:一是少数审判人员司法为民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树立的不牢,办案过程中还存在态度冷、硬、横、冲现象,导致当事人对法院的工作产生不信任而出现上访;二是部分审判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案件简单一判了之,不能结合案情为当事人解释案件中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造成当事人误解而出现上访;三是个别法官廉洁意识不强,还存在着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因执法不公而出现涉法上访。

  (二)上访人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是长期上访的当事人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且多为年龄较大的群众,认识问题有局限,法律知识欠缺,思想传统守旧,往往不理解或片面理解法律规定,不能接受承办人的答复和解释,不易做思想工作。二是上访人故意借诉讼之机提出案外问题要求解决,不予解决就以诉讼为幌子进而上访。三是部分上访人在利己思想驱使下,不顾案件的实际情况,向对方当事人或者法院提出许多不切实际的要求,借上访向法院施压,得不到满足时就走上缠诉缠访之路。

  二、如何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一是要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许多当事人一生可能就到法院打一次官司,有的当事人因缺乏法律知识,对打官司的风险和如何打官司知之甚少,而一旦法院作出了裁判,裁判结果与他的诉讼期望有距离时,他就会因对法律的不理解而对法院的裁判产生怀疑,从而发生信访问题。因此要减少涉诉信访必须在诉讼引导和风险告知上多下一些功夫,在这方面,立案庭的工作是首要。这就要求从事立案工作的同志在当事人首次来咨询、立案的时候,对当事人要进行正确的诉讼引导,使当事人在进入诉讼程序时了解一些基本的裁判规则,了解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客观地认识自己的诉求,从而能冷静地看待对方的答辩,理性地对待法院的裁判。

  二是要善于观察分析纠纷原因,采取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力求做到案结事了。法官在办案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答辩,注意从中了解纠纷产生的真正根源和当事人诉讼的真正目的,注意一些看似是诉讼外的因素,准确把握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原因、事实经过、争议焦点及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找准当事人实现利益的平衡点,进而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法,彻底化解矛盾、解决纠纷,达到案结事了。从二00五年,我院每年都开展 “民事调解百日竞赛活动”,全院从事民商事审判的法官利用各种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调解解决了大量的民事纠纷,并在调解活动中总结出了“三五调解法”,即“五心”、“五主动”、“五结合”。“三五调解法”至今仍运用在我们的民事调解工作中。

  三是写好裁判文书。法官清楚论理,当事人明白是非。法官应当充分运用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把当事人的诉求逐条表述、分析清楚,同时根据不同当事人的具体特点,选择适当的说理方法。特别是对法律意识相对淡薄、法律知识相对欠缺的普通老百姓,更要注意用平实易懂的语言叙事说理。在送达裁判文书时,不要简单的宣读签收,要进一步向当事人作出解释,做好解惑答疑工作,以消除当事人双方的怨气,平衡当事人的心态,消除不稳定因素,减少当事人上访。

  四是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对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处理,或对案件的执行工作有意见,首次通过来信或走访的方式向法院诉求解决问题的,一定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接待处理。对待初信初访,要做到真心、细心、诚心。在处理每一件信访时都要针对不同的案件、不同的情况,在讲法律、讲政策的同时,认真答复,对当场不能答复的,约时间答复。记住,既然约定了时间答复,就要履行自己的承诺,在约定的时间内给当事人一个合理的说法,绝不能忘记这个约定,否则会让来访者对我们产生不信任。实践证明,做好初信初访工作,确实能够达到及时缓解矛盾,消除越级上访隐患的目的。

  五是要尊重、善待当事人。当事人上访本身就带着比较激烈的情绪,看待问题的倾向性比较严重,如果接访人员不能掌握这种心理,不尊重和善待上访者,说一些无助于问题解决的话,很容易激发上访人更加强烈的逆反心理,导致其对法官甚至法院裁判的更加不信任。办案人员、接访人员不要以居高临下地态度教训当事人,更不要说一些“不管你上访到省里、中央,最后还是到我们这里来解决”的话,将上访人推到越级上访的路上。我们提倡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的换位思考活动,在实际工作中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尊重、善待当事人,用积极的工作、温馨的言语拉近与他们之间的距离,取得他们的信任,进而去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纷争,而不是用懈怠的工作、过激的言行去激怒当事人,让自己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对立面。对待诉讼中的当事人要耐心引导,公正处理,用法律、情理去疏导、说服,用真心、诚心和耐心去感化,努力使其息诉罢访。

  六是要与当地党委、政府加强沟通,共同做好上访人的息诉罢访工作。

  1、与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及时沟通涉诉信访情况,共同制定息访措施。为了更好地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我们要加强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在立足自身解决问题的基础上,对难以化解的“老上访户”、“钉子户”,应及时与信访人所涉及到的乡镇党委、政府就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反溃,取得他们的支持,通过了解信访人的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在摸清信访人的思想动态的基础上对症下药,与当地乡镇党委、政府一起制定息访措施,共同做好息访工作。

  2、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职能作用,通过采取安置、救济等方式,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对于上访案件,在认真复查的基础上,按照“人要息访,事要解决”的要求,做到法律释明与说服教育工作相结合、法院做工作与信访人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协调沟通做工作相结合、信访人的申诉请求与其本人的实际困难相结合,采取多种方法、多种手段化解问题。有些信访案件虽然案件本身没有问题,但考虑到信访人家庭实际经济状况,积极与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协调,对信访人采取妥善安置、困难救助等方式,促使信访人早日息诉罢访。

  3、重要、敏感时期由乡镇党委、政府牵头做好重点人员稳控工作,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信访事件。今年的信访任务相当繁重,为了保障建国六十周年庆典及各项重大会议的顺利召开,确保各项重大活动的正常开展,重要、敏感时期,在加强对信访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的同时,要将排查出的信访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所涉及到的信访人的稳控工作安排到各信访人所在的乡镇党委、政府,并责任到人,明确规定稳控工作以乡镇党委、政府为主,我院积极搞好协调配合,从而更加有效地做好稳控工作,杜绝有重大影响的信访案件的发生。去年北京奥运会召开前,根据县政法委的部署,我院将案件的不稳定因素进行了细致的排查,并将各个不稳定因素与所在乡镇党委、政府进行沟通,各乡镇制定出稳控措施并予以落实,完成了奥运期间不发生一起进京上访案件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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