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5日至9月30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遂平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集中巡察。12月9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向遂平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制定了《2021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把学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中心组集中学习和自学的重要内容。将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纳入本院学习计划。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组织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并在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干警对意识形态相关文件进行学习。
(三)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制定了《关于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的制度》,组织全院干警对主题教育进行再学习,确保“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得到巩固。
(四)扫黑除恶工作成效不明显。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建立涉黑恶案件报备机制,加强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同联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形成打击合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制定了扫黑除恶线索排查制度,进一步压实线索摸排责任。在办案过程中不断总结审判经验,确保审判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到位。加强智能分流工作,在智能筛查的基础上进行人工识别,提高案件繁简分流率。成立速裁团队、专业化审判团队和重大疑难案件办案小组。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利用多形式扩大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开庭等的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
(六)审判质效有待提升。组织案件评查,对推荐案件和裁判文书进行复评,积极推进结果运用,全面发挥案件评查功能作用。推广《智能文书系统》《案件类推系统》,提升案件质量,强化审限责任意识,加强审判管理。
(七)破解“执行难”不够到位。加强学习,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和规范执行意识,对进一步严格规范执行作出要求,明确要求所有执行案款都要使用“一案一账号”系统。确保责任到人,督促到人,保障案款及时发放。印发了《遂平县人民法院罚金执行案件操作指引》,对罚金类执行案件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化指导,确定具体的工作要求和结案标准。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坚决整改情况
(一)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的不牢。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善了《遂平县人民法院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对干警的八小时以外强化监督,及时查处或移交。党组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做好对单位干警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时有发生。制定了《遂平县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制度》,严格了发文流程。督察室通过线上实时监督和线下抽查等方式,每周对审判作风情况进行督查。主动邀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做好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工作。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做到应上尽上、中国庭审公开网开展庭审视频直播应播尽播,增加司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公布举报电话,安排工作人员负责接听举报电话。在院信访接待大厅门口公布当月院领导接访值班表,并在院信访大厅设置信访台账。
(三)司法不廉、滥用职权问题突出。组织了全院干警学习“三个规定”。实行“月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发布违反“三个规定”受理渠道的公告,公布受理电话(0396-2162812)和受理邮箱(spfyjck@163.com),并在院门口设立举报箱,接受群众监督。
(四)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现象时有发生。认真组织工会、财务等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津补贴文件精神和政策范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了《遂平县人民法院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严肃上下班纪律,规范请销假手续,每周进行通报。
(五)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修订了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干警进行学习。严格按照豫财购[2020]4号文规定的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此件公开)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求干警严格执行上级及本院的财务制度,履行支出手续。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空化边缘化、组织力欠缺整改情况
(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完善了党组会、院长办公会相关会议制度,从严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专人负责做好党组会议记录。
(二)履行抓党建促审判主体责任不力。增设一名专职机关党委副书记,组织机关党委成员认真学习了党建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书》,制定印发了《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
(三)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各党支部按照《遂平县人民法院“三会一课”实施方案》要求,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并做好记录。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四)党员发展和管理不规范。完善党员发展流程,建立党员档案保管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党员档案。
(五)审计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高度重视审计局反馈问题,印发《遂平县人民法院罚金执行案件操作指引》对罚金类执行案件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化指导,专人负责督促“一案一账号”系统管理。建立完善了《人民陪审员管理适用办法(试行)》,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
下一步,遂平县人民法院党组将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成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96-2162907;电子邮箱:spfyzzb@126.com。
中共遂平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