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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儿让父母“离分”!

  发布时间:2012-11-20 09:20:27


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家住遂平县阳丰乡的张某和李某二位老人,因为两个儿子不情愿赡养老人,兄弟俩一人负责赡养一位老人,硬让行动不便的父母分开居住。

87岁的张老汉和83岁的李老太,生养了两个儿子,大儿子今年62岁,小儿子今年58岁。张老汉和李老太从1998年一直居住在老二家的两间配房里,自己耕种、洗衣、做饭,轻易不给他们的儿子添麻烦。

2006年,两位老人由于年迈,没有能力再耕种4.5亩责任田,就想让自己的孩子帮助他们耕种,大儿子多次拒绝耕种,小儿子无奈只好帮父母耕种,吃住仍然是老位两人自已动手劳动。

2011年冬季,已82岁的李老太得了病,小儿子出钱医好的老娘的病。病好后,也无法再洗衣、作饭。小儿子多次找大哥商量赡养父母生活的问题,俩人因意见不同,每次都不欢而散。2012年3月,两位老人起诉两个儿子,要求两人儿子承担赡养义务。

考虑到原告年龄较大,行动不便,遂平县法院的法官到原告的家中巡回审理此案。庭审中法院认真听取了老人两个儿子不愿意赡养老人的理由,大儿子认为,他结婚后,就与父母分家自立门户,父母一直跟随小儿子,为小儿子家作贡献,因此,父母现在应由小儿子赡养;小儿子认为,他们照顾父母多年,父母平日里头痛发热的药费、穿衣等开支都是他承担,大儿子却一直逃避义务,因此,父母现在应由大儿子赡养。

承办法官在庭审中,针对俩儿子的心态和观点,引用经典故事,从情理、法理的角度,作他们的思想工作,力促双方自愿承担义务。大儿子表示愿意赡养母亲,要求耕种母亲的2.25亩责任田,收获小儿子家2012年6亩责任田亩的麦子,算是赔偿他这么多来的父母没给他家作贡献而给小儿子家作贡献的损失;小儿子表示,他对父母尽的义务比大儿子多,大儿子赡养母亲可以耕种母亲的2.25亩责任田,但收割他家6亩麦子的要求太过份。承办法官追问俩儿子,难道因为几亩麦子的收益,就不赡养自己的父母吗?在法官的劝说下,俩儿子达成调解协议:大儿子负责母亲的生养死葬由,母亲的2.25为的责任田由他耕种、小儿子家2012年度4.5亩的麦子由他耕种;小儿子负责父亲的生养死葬。

二位老人的生活是有着落了,但让人心里沉甸甸的。目前,我国广大农村分开赡养老人的情形普遍存在,分开赡养老人能减少子女负担,减少子女间的纠纷,有利于子女对老人尽赡养义务,但违背了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赡养老人不仅要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还要精神上的慰藉。分开赡养不仅给老年人的生活带来不便,还无情的剥夺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和夫妻情爱交流,降低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我们赡养老人时,莫要硬性的将老年人分开赡养,要多考虑老年人的情感需要,只有让老人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充分得到满足的情况下,赡养老人才算是尽到了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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