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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三十六计”之强制拘留措施

发布时间:2019-09-09 10:59:16


    近日,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面对强制执行措施的震慑,被执行人快速将全部案款履行完毕。

    2018年2月,赵某通过其儿子向李某借款30000元,并出具了借条一份。后经李某多次催要,赵某以各种理由推辞并不打算还钱。无奈之下李某起诉至遂平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后赵某仍拒不偿还欠款,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赵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手续,赵某躲避执行不见踪影。通过人民法院流程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查询,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困境。4月26日中午,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李某电话,确定被执行人赵某在家中,便立即带队前往将赵某拘传至法院。在接待室,执行法官耐心做调解工作以促使双方能协商解决此事,但赵某拒绝配合,正当执行法官准备对赵某进行强制拘留措施时,赵某慌了神,与家人联系后将全部案款交至法院账户,该案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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