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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动真格,老赖忙还款

发布时间:2018-08-20 09:19:59


    2009年8月8日,冀某在遂平县某信用担保中心贷款30000元,期限为一年,并由顾某作为担保贷款的反担保人,约定“期限一年提供担保,如冀某不能按期归还,同意直接从顾某的工资中扣还本金及利息”。还款期限届满后,经多次催促,冀某一直未偿还借款。该信用担保中心遂将冀某起诉至遂平县人民法院。该院依法判决,冀某偿还所欠借款。法律生效后冀某仍拒不还款。2018年4月20日,该信用担保中心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冀某进行阐法明理,反复阐明利害,试图说服冀某能主动偿还欠款,但冀某不听劝解,态度强硬,拒绝偿还借款,因其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判决,执行干警将其带回法院,作出依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在得知自己将被送进拘留所后彻底慌了神,于被拘留的当天主动联系家人,将其拖欠的借款全部还清。至此,该案已全部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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