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圆满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经多次耐心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最终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欠款12800元。
2017年4月5日,遂平县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冯某与被告郑某买卖合同纠纷案。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郑某于2017年4月30日前先行偿还原告冯某7200元,余款在3月内陆续清还,直至货款12800元全部支付完毕。法律文书生效后,郑某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原告冯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为了12800元而耍赖拒不履行是多么不值得的一件事呀,如果再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可能就会有牢狱之灾,想象家中的妻儿老小,郑某此时已有动容之心。在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郑某当场履行欠款12800元,并保证以后有借有还,再不失信于他人。至此,该案已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