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帮助他人逃匿 触犯刑法获刑

发布时间:2017-07-05 17:00:29


    近日,遂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窝藏犯罪案件,被告人樊某因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6年7月25日晚,秦某对离家出走并到其家中歇息的被害人钱某先后三次实施奸淫,后被钱某的父亲发现报警。被告人樊某明知公安机关正在抓捕秦某,而先后带秦某潜逃至遂平朋友家以及新疆等地,并帮助秦某租房做生意,为其提供资金及通信帮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樊某明知秦某是犯罪嫌疑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及财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考虑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系初犯、偶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遂对樊某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ll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78841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