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非法行医被卫生执法部门先后查处两次,仍不悔改,一再非法行医。目前,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最终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李某家住河南省遂平县,今年30多岁。2014年时,在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情况下,公然在遂平县某镇开办中医理疗馆,为病人开展针灸诊疗活动。
在开展诊疗活动期间,遂平县卫生局分别于2015年6月18日、2015年7月6日先后两次对其诊疗活动进行罚款,并责令立即停止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但李某仍继续开展针灸诊疗活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任何诊疗执业证的情况下,擅自开设针灸诊疗馆开展诊疗活动,两次被卫生部门行政处罚后,仍继续开展诊疗活动再次被查处,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遂根据李某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危害后果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