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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遂平:出行用钱皆不便 被执行人不堪压力主动还款

发布时间:2018-11-23 15:59:03


     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刘某的电话,说自己现在出行用钱各种被限制,给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各种不便,请求撤销自己的限制,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事情起因是被执行人刘某在某银行借款7万元,约定到期还本付息。到期后,刘某只清偿了部分利息,后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要,刘某均未偿还剩余本金和利息。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某银行向遂平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到期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判决生效后,刘某便不见踪影,躲避履行。无奈,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均无人签收。电话也联系不到刘某本人,刘某玩起了“消失”。执行人员通过查询亦找不到可以执行的财产线索,依程序对刘某采取限制高消费,并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刘某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能乘坐高铁全部座位,动车一等以上座位;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进行高消费;不能购买不动产;不能旅游度假;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能购买高额保险理财产品。刘某虽“消失”,但仍需工作生活,被限高后,出行用钱皆不便利,甚至影响到子女上学,给其造成很大压力。无奈之下,刘某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主动还款。至此,该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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